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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布滨州市概念验证中心(试点)名单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6-02-10 19:00 浏览次数:

各县(市、区)、各市属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,各有关单位:

为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关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部署要求,构建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,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经研究,决定开展滨州市概念验证中心(试点)建设工作,将滨州市先进航空技术概念验证中心、滨州市畜禽用生物制品概念验证中心、滨州市工业智能装备概念验证中心等3家单位列入首批滨州市概念验证中心(试点)建设名单,试点期1年,现予以公布。 

各试点单位要坚持专业化、市场化和开放性导向,强化顶层设计,做优能力建设,加快聚集成果、人才、资本和市场等转化要素,着力打造高能级概念验证平台。要根据滨州实际,面向产业发展需要,深入开展原理验证、技术可行性验证、商业前景验证等概念验证服务,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。各有关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,优化资源配置,强化配套支持,完善支撑条件,促进概念验证中心高质量发展,推动一批科技成果落地转化。

试点期满后,市科技局将根据签订的建设任务书,对试点单位进行考核,考核合格的,正式列为滨州市概念验证中心;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试点资格。



附件:滨州市概念验证中心(试点)名单.doc




滨州市科学技术局

2026年2月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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